高低压配电柜和配电箱的安全技术要求
1、配电箱、开关箱的箱体材料,一般选用钢板,亦可选用绝缘板,但不宜选用木质材料。
2、电箱、开关箱应安装端正、牢固、不得倒置、歪斜。固定式配电箱、开关箱的下底与地面垂直具体应大于1.3m、小于或者等于1.5m;移动式分配电箱、开关箱的下底与地面垂直的距离应大于等于0.6m、小于等于1.5m 。
3、进入高压配电柜的电源线,严禁用插销连接。
4、电箱之间的距离不宜太远。分配电箱与开关箱的距离不超过30m。开关箱与固定式用电设备的水平距离不宜超过3m。
5、每台用电设备应有各自的专用的开关箱。施工现场每台用电设备应有各自专用的开关箱,且必须满足“一机一闸一漏”要求,严禁用同一个开关电器直接控制两台及两台以上用电设备(包含插座)。开关箱中必须设漏电保护器,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应不大于30ma,漏电动作时间应不大于0.1s。
6、为了确保安全,所有配电箱门应配锁,不得在配电箱和开关箱内挂接或插接其他临时用电设备,开关箱内严禁放置杂物。
7、配电箱(柜)的外涂层颜色应根据甲方的要求进行静电喷塑,涂层应附着牢固,颜色均匀,无皱纹、剥落、斑点、漏喷等不良现象,在距离1米处观察无明显色差和反光,表面平整、干净,无凹坑、划痕等损伤现象。箱(柜)中使用的其他镀锌层的零部件,也应保证无剥落、斑点、镀漏、生锈等不良现象,外表的质量都要达到上同等要求。箱(柜)内不得有杂物灰尘等。
8、配电箱(柜)的机械要求。
配电箱箱体选用的钢板厚度不小于1.5mm,配电柜柜体厚度不小于2.0mm厚度的冷轧钢板制成,钢板箱门、钢板盘面厚度不小于2.0mm。背板的厚度不小于3.0mm。导轨必须结实,配电柜的结构应完整坚固。同时在非落地式配电箱背面的左下角和右上角焊出两个承接耳,承接耳采用40*4的扁钢,扁钢长度为10cm。箱(柜)内部电气元件的接法与装配位置合理、进出线预留空洞数量、大小、形状及箱(柜)的安装方式等必须符合国家标准、图集、设计图纸具体参数的要求。预留的进出线开孔或敲落孔应有相应的密封件,在进出线装配完毕后能保证达到三级密封要求。
配电箱(柜)的焊接、螺栓连接均应牢固,焊缝应均匀、光洁、无焊皮、焊穿、气孔等不良现象;螺栓的连接应有平、弹簧垫圈、外露丝扣2—5扣。配电箱(柜)内部零件、开孔边缘应平整光滑、无毛刺及裂口等。箱(柜)的活动部件启毕灵活,在开闭过程中不得损坏涂层或镀层,开启角度不小于90度,门锁采用暗锁,门锁应牢固可靠,在锁上后不应有明显的晃动,门铰链采用金属镀铬,当门长大于1.2米时装设三个铰链,小于1.2米时可采用两个,铰链应有足够的承重能力,在四倍承重时(不小于10kg)保证不会产生永久性的变形。
配电箱(柜)的门与门,门与壳体之间的缝隙必须一致,缝隙小于1mm,缝长大于1米时,均匀差不大于1.5mm。每台配电箱(柜)的铭牌必须采用金属制铭牌,铭牌中至少有产品名称、型号、厂家名称、主要技术参数,出厂编号、生产日期等六项。铭牌应固定在前面板显见处,具体位置应美观合理,固定要求牢固。箱、柜必须附有主电路图、系统图、原理图、二次控制图,电路图中各参数要求与实物一致,并要过塑处理,用2mm厚阻燃性透明板嵌与箱、柜门后。
9、所有箱(柜)均应在箱(柜)结构上焊接有主接地端子,主接地端子应与接地箱(柜)内的最大接地导线相匹配,并要求在接地端子处做出规范要求的接地端子符号,且保护接地系统的母线在全长范围内均应做黄绿色并有PE字母标识,箱(柜)上应装有与金属基础连接直径不小于6mm的专用接地螺栓。箱(柜)的箱体金属板、框架、所有活动门、做隔离二层板、带电导体的金属板、装有36V以上电器的门,盖板等导电部件必须用铜编制涮锡带与箱(柜)体上的接地端子进行可靠连接,保证箱(柜)体中正常运行不带电的金属部件与接地系统的连续性。
10、箱(柜)内所有元器件应严格按照合同及我方所提供的图纸进行选用,若有变动我方将另行通知,图纸上未注明的辅助性器件应选用取得可证的厂家的合格产品。所有产品上的元器件均应保证能满足产品性能要求,厂家并提供元器件的产地证明、供货商资质、规格型号、断路器的分断能力、电磁式漏电保护器的证明文件等。元器件在箱(柜)内的安装应紧固,不得有打滑或损坏镀层现象,并将防松措施,紧固件配置齐全。
11、配电柜的防护要求;配电箱(柜)均要求能在三级污染的条件下运行,即配电柜的防护等级达到IP3X。所有箱体用的钢板,型钢必须在喷涂前进行除油、除锈磷化处理,其他金属件均应要有防腐能力,否则必须采取防腐措施进行处理。配电箱柜中所有的绝缘必须是自熄性的材料。配电柜必须按照GB05171-1992和国家相关规范、标准进行各种电气性能的检、实验并有厂家将各项检、实验数据及有效的检、实验报告提供给甲方监理。设备进场后按照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实验标准(GB50150)进行交接实验,实验合格后方可接受。其他未提及的配电箱柜的电气性能均应能满足《建筑电气工程质量验收规范》
GB50303-2002、《电气装置安装工程低压电器施工及验收规范》GB50254-1996、《低压成套开关设备基本实验方法》GB9466-1997等相应国家规范、标准的要求。
12、铭牌及各种标识;所有提供的铭牌、指示、警告标识必须具有中文表示。铭牌内容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,其材料应是耐腐蚀、耐磨的金属材料,必须牢固附着于设备显著位置。